| 標題 | 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一案,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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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2-01 00:00~2015-08-0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2-01 13:23:14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吳美淑 電話:04753142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ue1018@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03419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1月26日部特二字第1043 933720號函轉考試院104年1月20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03000 84621號令副本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登 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s.gov.t w)「最新消息」與「銓敘法規」之「法規動態」項下,並 新增於「銓敘法規」之「法規彙編」項下之「伍、任用」 類別中,請自行下載參考。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1-30 12:02:25 1040000410 ■人■事■室■■■ ■收■文■:1■04■/0■1/■30 ■無■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