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業奉總統104年1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201411號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1-20 00:00~2015-07-22 00:00 更新時間: 2015-01-20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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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盈貞
電話:04-753142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112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0148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業奉總統104年1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201411號令修正公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民國104年1月14日選規一字第1041300006號函
辦理。
二、本案業登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75期(http://www.preside
nt.gov.tw/公報與法令/總統府公報/公告查詢)及考選部
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
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1-19
14:04:43
1040000231
■人■事■室■■■ ■收■文■:1■04■/0■1/■19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