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104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及「彰化縣政府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計畫」各1份,請所屬員工踴躍參賽,請查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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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1-12 00:00~2016-01-12 00:00 更新時間: 2015-01-12 17:22:54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002534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彰化縣政府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計畫、104年彰化縣公教美展選送作品清 冊及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共3個電子檔)(0002534A00_ATTCH7.doc、0002534A 00_ATTCH4.xls、0002534A00_ATTCH6.pdf) 主旨:檢送104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及「彰化縣政府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計畫」各1份,請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倡導本縣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鼓勵進修創作水墨( 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美術 作品,提升藝術人文素養並爭取本縣全國公教美展佳績, 特依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訂定本府參加104年全國公教 美展競賽計畫。 二、即日起,請各機關學校鼓勵所屬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 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退休人員及各 公立學校聘期一年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踴躍參賽。 三、參賽作品請先以8*10吋照片於本(104)年2月16日至25日連 同「104年本縣公教美展各類清冊」2份,逕送本縣地方稅 務局人事室(本府各單位參賽者請逕送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1 1040000059 ■人■事■室■■■ ■收■文■:1■04■/0■1/■07 ■有■附■件■■■■ 96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俟獲選為本縣遴薦參加全國公教美展者再行通知裱框原 作送賽。各類參選作品限定為最近(送件截止日期前)2 年內之創作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前三名)。 四、本案相關實施方式及獎勵措施請參閱旨揭競賽計畫。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5-01-07 12:2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