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本縣國中小校長、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儲訓作業要點、積分表事項,並自104學年度起實施,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1-09 00:00~2015-04-1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1-09 15: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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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張寶儷
電話:04-7531880
電子信箱:a63020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304504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修正本縣國中小校長、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儲訓作業要點、積分表事項,並自104學年度起實施,請 查照轉發。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14期校長及第15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試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國民小學主任候聘人員甄選之薦送甄選資格(2):「本縣國小現職代理主任或國小現職組長,累積代理主任年資滿1年以上或組長年資滿2年以上者」,增訂「其兼任人事、主計之年資,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之」,並
自104學年度實施。
三、又校長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積分公告,自103學年度起
僅顯示准考證號碼、報考類別、現職職稱及積分等4欄位,
供應考人查詢。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5-01-06
10:46:36
1040000026
■人■事■室■■■ ■收■文■:1■04■/0■1/■07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