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校函報訂於本(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舉辦103學年度校慶園遊會,並於同年12月15日(星期一)補假1天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2-08 00:00~2014-12-29 00:00 更新時間: 2014-12-08 17: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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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麗絹
電話:04-7531435
電子信箱:A1001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4133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校函報訂於本(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舉辦103學年度校慶園遊會,並於同年12月15日(星期一)補假1天乙案,准予照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95年9月15日府教學字第0950181767號函辦理,
併復貴校103年12月1日彰城國中人字第1030004050號函。
正本: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4-12-05
12:26:19
1030004135
■人■事■室■■■ ■收■文■:1■03■/1■2/■05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