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03年11月1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68981號令公布,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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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12-04 00:00~2015-06-05 00:00 更新時間: 2014-12-04 13:31:59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徐美麗 電話:04-7531846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e63000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0304017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法修正條文(1個電子檔)(0401760A00_ATTCH1.docx) 主旨:「教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03年11月1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68981號令公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66900 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66期,請至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 瀏覽。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4-12-03 11:24:38 1030004100 ■人■事■室■■■ ■收■文■:1■03■/1■2/■0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