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2-04 00:00~2015-06-05 00:00 更新時間: 2014-12-04 1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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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304101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影本、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考核要點修正對照表、試
務規定、試務規定修正部分規定對照表(共5個電子檔)(0410178A00_ATTCH1.pdf
、0410178A00_ATTCH2.docx、0410178A00_ATTCH3.docx、0410178A00_ATTCH4.doc
、0410178A00_ATTCH5.docx)
主旨:檢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2月2日公評字第10
322606621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為應公務人
員初等考試及相當等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測驗題型及
題數之調整,配合調整配分百分比,以及各項訓練測驗實
務作業需要,修正旨揭2種行政規則。上開修正規定、總
說明及對照表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
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
下載運用。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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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4112
■人■事■室■■■ ■收■文■:1■03■/1■2/■04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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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人力科2014-12-04
1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