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文化局辦理「彰化縣第17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乙份 |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4-12-03 00:00~2015-06-04 00:00 更新時間: 2014-12-03 09:55:41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104年3月1日起至104年4月15日止 ,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 名,但作品內容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 二、徵選文類共分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各 取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5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 選三至六名,獎金3萬至4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三、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 h.gov.tw/chhsl)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 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親送 或掛號郵寄本局。 四、簡章請至本局服務台索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boc 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或報名網站htt p://libs.bocach.gov.tw/chhsl下載。(洽詢電話:04-7250057分機2337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