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業刊登考試院民國103年11月14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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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11-25 00:00~2014-12-16 00:00 更新時間: 2014-11-25 12:51:27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303883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建議修正意見表(共2個電子檔)(038837 7A00_ATTCH1.docx、0388377A00_ATTCH2.docx)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業刊登考試院民國103年11月14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1月14日公訓字第1 032160939號函辦理。 二、檢附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建議修正意 見表電子檔各一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 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2014-11-17 14:30:03 1030003898 ■人■事■室■■■ ■收■文■:1■03■/1■1/■17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