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業刊登考試院民國103年11月14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1-25 00:00~2014-12-16 00:00 更新時間: 2014-11-25 1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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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303883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建議修正意見表(共2個電子檔)(038837
7A00_ATTCH1.docx、0388377A00_ATTCH2.docx)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業刊登考試院民國103年11月14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1月14日公訓字第1
032160939號函辦理。
二、檢附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建議修正意
見表電子檔各一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
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2014-11-17
14:30:03
1030003898
■人■事■室■■■ ■收■文■:1■03■/1■1/■1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