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本縣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請貴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事項,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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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11-03 00:00~2015-11-03 00:00 更新時間: 2014-11-03 19: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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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36217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時程表(共1個電子檔)(0362179A00_ATTCH1.doc) 主旨:有關本縣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請貴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每年皆於3月至5月辦理全國公教美展競賽,因創作一幅好作品須有充足時間,爰即日起請各機關學校鼓勵所屬同仁及其眷屬暨退休人員踴躍創作作品(包括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 影、漫畫等,主題不限,但不得有違公序良俗),另請有 專任人事人員之各機關學校至少選送一件作品參賽,為本 縣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爭取佳績。 二、本(103)年度全國公教美展競賽本縣參賽作品中,漫畫、水墨及水彩類選送作品件數較少,請各機關學校鼓勵所屬同仁及其眷屬暨退休人員踴躍創作,本次送件方式如下: (一)本府初審送件方式:每人送選之各類作品各以3件為限 ,並依下列規定送件,不需裱裝: 1、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等 作品先繳交8*10吋照片。 2、漫畫類:黑白、彩色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39公分 ×54公分)圖畫紙,單幅、四格、多格漫畫、電腦輸 出形式均可。 (二)本府選送全國公教美展送件方式:經本府初審入選作品之單位,另行通知依104年度「全國公教美展作品規格 說明表」各項作品規定規格繳交原件作品,屆時將依104 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規定彙送人事總處。 三、檢送「彰化縣政府參加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競賽相關作業預定辦理時程表」1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2014-10-29 09:2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