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0-23 00:00~2015-01-23 00:00 更新時間: 2014-10-23 16:23:51
訊息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3567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及修正對照表1份(電子檔)(035672
7A00_ATTCH1.doc)
主旨: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1號函
辦理。
二、檢送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及修
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10-23
12:46:31
1030003615
■人■事■室■■■ ■收■文■:1■03■/1■0/■23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