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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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10-14 00:00~2015-01-14 00:00 更新時間: 2014-10-14 09:31:32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林家承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hideki@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3413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1個電子檔)(0341380A00_ATTCH1.pdf) 主旨: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條一案,已註銷原發布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10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42916A號函 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4-10-13 08:12:18 1030003481 ■人■事■室■■■ ■收■文■:1■03■/1■0/■1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