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0-14 00:00~2015-01-14 00:00 更新時間: 2014-10-14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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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林家承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hideki@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3413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1個電子檔)(0341380A00_ATTCH1.pdf)
主旨: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條一案,已註銷原發布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10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42916A號函
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4-10-13
08:12:18
1030003481
■人■事■室■■■ ■收■文■:1■03■/1■0/■13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