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業於民國103年8月21日公告本(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為貫徹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10-02 00:00~2015-01-02 00:00 更新時間: 2014-10-02 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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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3280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業於民國103年8月21日公告本(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 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3年9月29日部法二字第1033882962號書函辦理。
二、茲以中選會業於本年8月21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本年9月1日至9月5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竣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除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外,依銓敘部99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
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從事與
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
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臉書」或「噗
浪」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北或公職候選
人,各機關人員亦應確實遵守;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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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3345
■人■事■室■■■ ■收■文■:1■03■/1■0/■01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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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問答集等登
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參,併予敘明。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2014-10-01
14: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