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3年9月23日修正發布,檢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9-25 00:00~2015-09-25 00:00 更新時間: 2014-09-25 1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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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31950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檢附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1份(電子檔)(0319501A
00_ATTCH1.pdf、0319501A00_ATTCH2.doc)
主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3年9月23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1份,請查照。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9-25
08:26:14
1030003274
■人■事■室■■■ ■收■文■:1■03■/0■9/■25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