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度獎助學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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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4-09-12 00:00~2014-09-26 00:00 更新時間: 2014-09-12 15:41:30 |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學生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二)陽光子女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之在學子女申請。 二、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陽光網站(網址:http://www.sunshine.org.tw/scholarship_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