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10日以臺教人(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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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9-11 00:00~2015-09-11 00:00 更新時間: 2014-09-11 15:24:23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郡芳 電話:04-753-1828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junefu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3030267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及條文(共2個電子檔案)(0302679A00_ATTCH1.pdf、0302679A00_ATTCH2.d oc) 主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10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3012618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0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2618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辦法條文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王慧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36)。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副本:本府教育處各科(含附件) 2014-09-11 13:40:21 1030003075 ■人■事■室■■■ ■收■文■:1■03■/0■9/■11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