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銓敘部釋示公立國民小學幹事於職員員額編制表員額欄未標註兼任組長之情形下,兼任文書、出納及事務等組長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8-28 00:00~2015-08-28 00:00 更新時間: 2014-08-28 2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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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林家承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hideki@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28160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釋示函文1份(1個電子檔)(0281606A00_ATTCH1.pdf)
主旨:轉銓敘部釋示公立國民小學幹事於職員員額編制表員額欄未標註兼任組長之情形下,兼任文書、出納及事務等組長職務,得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3年8月22日部銓二字第1033872333號函副本辦
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含附件) 2014-08-26
14:32:27
1030002858
■人■事■室■■■ ■收■文■:1■03■/0■8/■26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