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2015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有興趣師生踴躍報名參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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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4-08-18 00:00~2014-09-01 00:00 更新時間: 2014-08-18 16:40:50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3年8月5日中市教社字第103006257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主題:各組以羊年生肖或臺中燈會相關主題-觀光特色、城市願景、低碳永續、產業科技、美食文化、友好城市、樂農花博、族群融合、民俗文化等為製作內容,其形式不拘,自由創作。 三、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各組長、寬、高(至少一項)不得小於「1.2公尺」,長、寬均不得超過「2.5公尺」,高度不超過3公尺。 四、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各組長、寬、高(至少一項)不得小於「1.2公尺」,長、寬均不得超過「2.5公尺」,高度不超過3公尺。 五、收件時間:104年2月23日(週一)9時起至2月24日(週二)15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六、收件地點:2015台灣燈會-臺中市烏日高鐵站競賽花燈展覽區,由主辦單位派員點收。 七、、獎勵: (一)獲「燈王」之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及獎狀,高中職以下各組指導教師各記功2次。 (二)獲「特優」之作品,頒發獎金1萬5,000元及獎狀,高中職以下各組指導教師各記功壹次。 (三)獲「優等」之作品,頒發獎金8,000元及獎狀,高中職以下各組指導教師各嘉獎貳次。 (四)獲「甲等」之作品,頒發獎金5,000元及獎狀,高中職以下各組指導教師各嘉獎壹次。 (五)獲「佳作」之作品,頒發獎金1,500元及獎狀,高中職以下各組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 (六)最佳人氣花燈特別獎(由特優作品中網路投票遴選1名)另加發獎金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