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推廣企業、組織或團體集體申辦手機條碼方案」,請協助宣導並鼓勵同仁響應申辦,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8-16 00:00~2015-02-15 00:00 更新時間: 2014-08-16 15:08:01
訊息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何宜玲
電話:(04)753141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9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0302615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財政處函、推廣企業、組織或團體集體申辦手機條碼方案、宣導資料、集體申請表及申請資料彙整表各1份(共6個電子檔)(0261513A00_
ATTCH1.pdf、0261513A00_ATTCH2.pdf、0261513A00_ATTCH3.doc、0261513A00_A
TTCH4.doc、0261513A00_ATTCH5.xls、0261513A00_ATTCH6.xls)
主旨:函轉「推廣企業、組織或團體集體申辦手機條碼方案」,請協助宣導並鼓勵同仁響應申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6日總
處綜字第1030041919號函辦理。
二、財政部主辦行政院核定「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
至105年)」之「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一
項,為落實節能減紙之政策目標,積極推廣電子發票共通
性載具「手機條碼」,於本(103)年推動旨揭方案,期提
升電子發票載具使用率與無紙化之比率。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8-11
10:29:55
1030002680
■人■事■室■■■ ■收■文■:1■03■/0■8/■11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