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103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第3次甄選簡章。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8-12 00:00~2015-08-12 00:00 更新時間: 2014-08-12 14:39:18
訊息內容 徵選科別及名額:
(一)代理教師: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1名(實缺)。

(二)代課教師:
1.童軍科1名。
2.表演藝術科1名。
3.歷史科1名。
(三)各科除正取外,並備取若干名。若有放棄、逾期未報到時,將由備取名單通知遞補。
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之情事者(見附註);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解聘。
(二)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中等學校各該科(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各該科(類)大學以上畢業者。
報名時間:103年0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
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甄選時間:103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20分起(2時前至人事室報到完畢)。
(二)甄選方式:
1.代理教師:
(1)口試(佔總成績50%):教育理念、學科專門知識、儀表態度及表達能力。
(2)試教(佔總成績50%):
特教科-國文翰林版第四冊。
(3)按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同分時,以教學演示成績為優先,其次為口試,以上成績皆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總成績不及格者(未滿60分),不予錄取。
2.代課教師:
口試(佔總成績100%):教育理念、學科專門知識、儀表態度及表達能力。總成績不及格者(未滿60分),不予錄取。
榜示:榜單於103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布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