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103學年度寒假日期彈性調整及國定假日補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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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4-07-21 00:00~2015-07-21 00:00 更新時間: 2014-07-21 12:00:00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781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教署本(103)年3月3日召開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104年寒假調整為104年1月28日至104年2月17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並擬具「因應104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如附件1) 三、另內政部於本年6月11日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第6條(如附件2)。依據上述修正條文,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又查103及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如附件3)。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所轄學校在課程安排部分提早規劃及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