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及第45條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7-04 00:00~2014-10-0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7-04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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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簡有在
電話:7531444
電子信箱:a10008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21180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解釋令電子檔1份(0211805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及第45條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86326C號函
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6-30
15:20:50
1030002261
■人■事■室■■■ ■收■文■:1■03■/0■6/■30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