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鄉鎮市公所對貴校召募遴派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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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7-04 00:00~2014-10-0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7-04 10:20:39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函 地址:50050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7樓 承辦人:劉玉桑 電話:7256091#17 電子信箱:chec04@cec.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彰選一字第103000086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0000868A00_ATTCH1.rtf) 主旨:有關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鄉鎮市公所對貴校召募遴派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03年6月20日中選務字第1030022489 號函辦理,並附行政院103年6月18日院臺綜字第10300348 94號函。 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 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 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 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 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請轉知貴校同仁踴 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本會將依行政院函示於選後對服務 成績優良同仁予以獎勵。 三、選舉乃國家要政,選務工作之成敗,攸關民主政治之永續 發展;各機關同仁之踴躍參與,將有助於選務工作順利完 成。 正本: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各國民中學、彰化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含附件)、本會第一組(含附件) 2014-06-30 10:58:29 1030002245 ■人■事■室■■■ ■收■文■:1■03■/0■6/■30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