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97年最低終身學習時數為40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尚無數位學習時數者請加油!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8-09-30 00:00~2009-04-01 00:00 更新時間: 2008-09-30 13:51:21
訊息內容 一、 依行政院96年7月11日院授人考字第0960062703號函辦理。
二、 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自97年1月1日起,提高為40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業務相關之學習時數不得低於20小時。駐外館所人員囿於環境因素,其數位學習時數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另行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