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附本縣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學校意見彙整表及代表名單相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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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6-24 00:00~2014-09-2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24 11:05:54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楊曉娥 電話:04-7531827 傳真:7283264 電子信箱:a63017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302011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日程表及相關表件(共2個電子檔案)(0201103A00_ATTCH1.rar、0201103A00_ATTC H2.doc) 主旨:檢附本縣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學校意見彙整表及代表名單相關表件檔案供參,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於任期屆滿前兩個月(每年六月或十二月)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本府提請校長遴選委員會審議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符合前列規定需申請延任之校長,請於103年6月24日前檢附校務發展計畫報府審議。 二、本縣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缺額將依日 程表規劃時程於本處雲端系統行政公告(http://www.boe. chc.edu.tw/report.php)項下公告及受理申請。任期屆滿 (滿4年、8年)之校長、有意申請之現職校長,請於103年6 月24日(二)下午3點前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 受理。 3 1030002147 ■人■事■室■■■ ■收■文■:1■03■/0■6/■23 ■有■附■件■■■■ 52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三、提出校長遴選申請者請提交申請表1份、個人資料表1份及 書面簡報10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 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本項資 料若能未及備妥可於103年6月27日前補送)。 四、缺額學校及現職校長參加遴選之學校得遴選家長代表及教 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請轉知學校家長及 教師知悉。家長代表可由家長會推舉代表,教師代表則由 學校校務會議推舉,並請校長提出遴選申請時一併提供學 校代表資料(若未能一併繳交,亦可依表格說明於103年7月 3日前以傳真方式回傳本府承辦人彙辦)。 五、相關異動訊息將於本處雲端系統最新消息另行公告。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4-06-23 08:2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