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之1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6-24 00:00~2014-07-2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24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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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林家承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hideki@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1931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解釋令掃瞄檔1份(1個電子檔)(0193160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之1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79234C號
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4-06-18
11:58:25
1030002088
■人■事■室■■■ ■收■文■:1■03■/0■6/■18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