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民國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6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6-13 00:00~2014-07-13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13 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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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1875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函影本、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共7個電子檔)(0187
578A00_ATTCH3.pdf、0187578A00_ATTCH1.pdf、0187578A00_ATTCH2.pdf、01875
78A00_ATTCH4.doc、0187578A00_ATTCH5.doc、0187578A00_ATTCH6.doc、018757
8A00_ATTCH7.doc)
主旨:民國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6月1日施行;公保法施行細則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兩院會同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
736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函影本、發布令影本2份、修正條文2份、總說
明及條文對照表2份。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6-11
14:22:41
1030002001
■人■事■室■■■ ■收■文■:1■03■/0■6/■11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