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銜修正發布,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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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6-10 00:00~2014-07-10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10 07:40:10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麗絹 電話:04-7531435 電子信箱:A1001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17383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共1個電子檔)(0173838A00_ATTCH1.pdf) 主旨: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5月27日公訓字第10 3000814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其修正條文、總說明及 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 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文影本1份供參。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014-05-29 14:39:10 1030001848 ■人■事■室■■■ ■收■文■:1■03■/0■5/■30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