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銜修正發布,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6-10 00:00~2014-07-10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10 07: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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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麗絹
電話:04-7531435
電子信箱:A1001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17383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共1個電子檔)(0173838A00_ATTCH1.pdf)
主旨: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5月27日公訓字第10
3000814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其修正條文、總說明及
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
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文影本1份供參。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014-05-29
14:39:10
1030001848
■人■事■室■■■ ■收■文■:1■03■/0■5/■30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