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亡故退休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將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改為每3個月發給一次,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6-04 00:00~2014-07-0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6-04 1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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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17498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書函影本、宣導資料 (共2個電子檔)(0174984A00_ATTCH1.pdf、0174984A
00_ATTCH2.pdf)
主旨:亡故退休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將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改為每3個月發給一次,請各機關學校轉知所屬月撫慰金領受人妥為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5月26日部退三字第103380
2272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書函影本及宣導資料共2個電子檔。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5-29
08:38:51
1030001834
■人■事■室■■■ ■收■文■:1■03■/0■5/■29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