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依腸病毒停課相關規定停止上課,公務人員如需照顧子女之出勤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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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8-09-08 00:00~2009-09-08 00:00 更新時間: 2008-09-08 10:54:07 |
| 訊息內容 | 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依腸病毒停課相關規定停止上課,公務人員如需照顧子女之出勤處理比照因SARS宣布停止上課時相關規定,如有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以下學校,因SARS宣布停止上課時,公務人員家有就讀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可先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家庭照顧假五日,以照顧子女;超過五日後,得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九條規定,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於學童停課期間,核實准以停止辦公登記,照顧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