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重申公務人員提報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應本誠信原則,審慎確認覈實請領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5-25 00:00~2014-06-24 00:00 更新時間: 2014-05-25 1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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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書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1620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重申公務人員提報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應本誠信原則,審慎確認覈實請領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5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3003
2201號書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
施」第5點略以,公務人員請國內休假者,如休假期間以
國民旅遊卡於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
店刷卡消費請領休假補助,其休假期間前後1日於國民旅遊
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交通費用,得核實併入補助。復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略以,因公奉派出差報
支旅費,其交通費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汽車、火
車、高鐵、捷運、輪船等費,均按實報支。
三、依前開規定,公務人員如有於因公奉派出差之前後1日休
假者,其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由當事人就實際情
形擇一請領,且為避免有重複請領交通費之情事,當事人
於提報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及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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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收■文■:1■03■/0■5/■21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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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誠信原則審慎確認覈實請領。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4-05-21
1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