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第9條條文勘誤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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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5-19 00:00~2014-06-18 00:00 更新時間: 2014-05-19 15:31:26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林家承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hideki@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1589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勘誤表1份(1個電子檔)(0158990A00_ATTCH1.doc) 主旨:檢送「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第9條條文勘誤表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5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66680A號 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4-05-16 09:10:01 1030001663 ■人■事■室■■■■收■文:■10■3/■05■/1■6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