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可否提前申請娩假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4-20 00:00~2014-10-20 00:00 更新時間: 2014-04-20 17:26:59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麗絹
電話:04-7531435
電子信箱:A1001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1167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文(共1個電子檔)(0116741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可否提前申請娩假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103年4月11日萬中人字第1030001155號函。
二、查本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第十二點規定:「代
理(代課)教師之出勤比照本注意事項,長期代理教師之
給假比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
辦理。」
三、復查教育部102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020116984號函
略以,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5條規定
:「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及請假方式,準用公
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法。」又查銓敘部99年6月22日
部法二字第0993219294號書函略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
條第1項第4款並未就提前申請娩假之日數予以規定,亦無
應保留一定日數於產後實施之規定,機關核給公務人員提
前請娩假日數只須考量不超過懷孕月數如流產所得核給之
流產假日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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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收■文:■10■3/■04■/1■8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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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共2頁



四、綜上,本案長期代理教師提前申請娩假天數,宜請依上開
說明辦理。
正本: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
副本:本縣各國民中學(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除外)(含附件)、本縣各國民小學(含附
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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