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14-01-14 00:00~2014-01-21 00:00 更新時間: 2014-01-14 10:30:53
訊息內容 一、每年5月訂定為「孝親家庭月」
二、請於103年3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書、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4~6張相片)及相關佐證資料轉交訓育組。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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