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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資料1份,請 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被保險人(例如:以 貴要保機關內部電子郵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3-11-18 00:00
~
2014-02-18 00:00
更新時間: 2013-11-18 12:48:22
訊息內容
檢送「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資料1份,請 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被保險人(例如:以 貴要保機關內部電子郵件寄送每一被保險人),以保障被保險人領取公保給付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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