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附彰化縣102學年度國中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排序名冊及分發作業注意事項供參,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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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3-05-15 00:00~2013-05-29 00:00 更新時間: 2013-05-15 11:40:24 |
| 訊息內容 | 說明:一、檢附本縣102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排序名冊(不含互調志願,將於開缺公開介聘作業後,辦理書面互調作業,依「彰化縣國民中學102學年度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辦理縣內介聘作業要點補充規定」辦理),如有繕打錯誤,請務必於102年5月15日下午3時前以電話向本府教育處承辦人楊曉娥科員提出確認(電話:7222151-0422)。二、本縣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日期:102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溪湖國中舉行,各申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每科以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介聘作業結束後,續以該科缺額繼續辦理以非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之分發唱名。教師以非應聘科別調出時,如該師之應聘科別之分發作業已結束,所遺缺額列入教師甄試作業,不再唱名分發。三、檢附「彰化縣102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分發作業注意事項」及介聘分發委託書(受妥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於簽到時檢核)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