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教育部「102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 材教法設計徵選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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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3-04-12 00:00~2013-07-13 00:00 更新時間: 2013-04-12 11:19:1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2日臺教師(二)字第1020046755A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國民輔導團)了解德智體群美五育的理念內涵,將五育融合轉化於學校教育的實踐,特辦理本徵選計畫。 三、徵選主題︰參酌教育部出版之《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一書(可逕至「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五育專書」項瀏覽,網址:http://arteducation.sce.ntnu.edu.tw/fullfive/),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融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四、參與本計畫之得獎教師及績優縣市,將由教育部公開表揚 五、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報名資格: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 (二)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等四組。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4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六、初審: (一)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 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班級數12班以上至少送乙件參加;班級數12班以下自由參加,作品逕送本縣教師研習中心(510彰化縣員林鎮員南路17號)辦理初審,幼兒園教師組作品逕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 (二)初審完成日期: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請於102年9月18日前完成。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各校擇優教師組作品逕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 七、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102年9月25日至10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 廣學院 黃祺惠助理收(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 段129號進修推廣學院B1五育專案辦公室)」,封袋上 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八、其他相關事宜請詳見本徵選計畫,本計畫可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網址:http://arteducation.sce.ntnu.edu.tw/fullfive/)下載。倘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黃祺惠小姐;電話:(02)7734-5855;傳真:(02) 2369-9814;e-mail:emma.h1117@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