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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單位人事人員加強並轉知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內應本於為民服務之精神,謹守上班紀律盡心處理公務,不得擅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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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5 00:00
更新時間: 2012-10-26 12:19:24
訊息內容
請各單位人事人員加強並轉知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內應本於為民服務之精神,謹守上班紀律盡心處理公務,不得擅離職守提前用餐,或利用上班時間購物及從事其他與職務無關之行為(例如飲酒、泡茶聊天、閱報及上網玩線上遊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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