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25%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08-15 00:00~2012-08-22 00:00 更新時間: 2012-08-15 14:40:58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2200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人事行政總處函及考試院、行政院101年7月20日函影本各1份(共2個電子檔)(022
0035A00_ATTCH1.pdf、0220035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
.25%,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7月31日總
處給字第101004448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及考試院、行政院101年7月20日函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