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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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8-15 00:00~2012-08-22 00:00 更新時間: 2012-08-15 14:40:58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2200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人事行政總處函及考試院、行政院101年7月20日函影本各1份(共2個電子檔)(022 0035A00_ATTCH1.pdf、0220035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 .25%,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7月31日總 處給字第101004448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及考試院、行政院101年7月20日函影本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