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修正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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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8-15 00:00~2013-08-15 00:00 更新時間: 2012-08-15 14:31:41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101952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令、修正條文(共3個電子檔案)(0195282A00_ATTCH2.doc、0195282A0 0_ATTCH3.pdf、0195282A00_ATTCH4.pdf) 主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0日以臺參字第1010122811C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教育部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 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7月10日臺參字第1010122811F號函辦理 。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 spx)/法令規章2001-2012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本部2012年 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