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2-06-05 00:00~2013-06-05 00:00 更新時間: 2012-06-05 14:26:06 |
| 訊息內容 |
擬有發現相關人員得以申請者,請協助辦理填畢資料, 由學務處生教組統一對外申請。 轉知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 ),請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困之民眾,提供 即時經濟紓困。 本要點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四、本要點救助內容規定如下: (一)依個案需要提供一次性關懷救助金或分月、分次發給關懷救助金。 (二)其他福利服務轉介。
相關連結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99e3d6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