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更正後「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相關表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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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3-19 00:00~2012-06-19 00:00 更新時間: 2012-03-19 15:02:47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3月15日北教人字第1011393464號函辦理。 二、有關「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6點第1項第1款第2目後段文字部分,業經各縣市確認更正。 三、檢附更正後「10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1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101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及申請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