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等42種,並溯自民國101年2月6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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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3-13 00:00~2012-09-12 00:00 更新時間: 2012-03-13 15:59:27 |
| 訊息內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0100603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配合組改修正院頒行政規則函頒清冊(共1個電子檔)(0060323A00_ATTCH1.doc) 主旨: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 施要點」等42種,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生 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1年3月5日院授人法字第1010027206號函辦 理。 二、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改制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改制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行政院人 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改制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其等組織法業於100年11月14日 制定公布,並由行政院於101年2月2日以院授研綜字第1012 260096號令發布,自同年月6日施行在案。另「公務人員 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因機關裁併,相關福利業務已併入本 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處」亦於101年2月6日改制 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爰修正旨揭42種行政規則,以符 現行規定。 三、檢送修正之「配合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改制為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修正機關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42種修正規定 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