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自即日起賡續由原特約院所依原條件承作至10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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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1-20 00:00~2013-01-19 00:00 更新時間: 2012-01-20 13:24:23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0094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1個電子檔)(0009442A00_ATTCH1.pdf) 主旨:「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自即日起賡續由原特約院 ,請轉知所屬同仁自由 選擇參考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1年1月6日局授住字第101030011 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