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自即日起賡續由原特約院所依原條件承作至101年12月31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01-20 00:00~2013-01-19 00:00 更新時間: 2012-01-20 13:24:23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0094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1個電子檔)(0009442A00_ATTCH1.pdf)
主旨:「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自即日起賡續由原特約院
,請轉知所屬同仁自由
選擇參考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1年1月6日局授住字第101030011
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