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軍公教人員100年內有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減少之情形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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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1-20 00:00~2013-01-19 00:00 更新時間: 2012-01-20 13:20:56 |
| 訊息內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0094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009443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有關軍公教人員100年內有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 務加給減少之情形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依所任職務 月數按比例計發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1年1月9日局給字第10000635561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