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業經行政院於100年12月30日以院臺建字第1000110473號令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01-20 00:00~2012-07-21 00:00 更新時間: 2012-01-20 13:11:28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0027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2個電子檔)(0002717A00_ATTCH1.pdf、
0002717A00_ATTCH2.pdf)
主旨:「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業經行政院於10
0年12月30日以院臺建字第1000110473號令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1年1月3日局授住字第101030001
8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