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資格,依教育資源網/介聘天地網頁100年11月15日公告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12-01 00:00~2011-12-15 00:00 更新時間: 2011-12-01 13:31:48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3810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縣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依本
府教育資源網(http://www.boe.chc.edu.tw/)/介聘天地
網頁100年11月15日公告甄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餘如說明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9次會議通
過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
例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
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之一
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並刪除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二十
三條至第二十五條條文)。
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 」
第4條規定:「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資格者,
得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是以,
俟總統公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條文後,本縣第12期國
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將再配合修訂。
三、本府100年11月23日府教學字第1000370814號函有關本縣
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說明,併予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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