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縣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資格,依教育資源網/介聘天地網頁100年11月15日公告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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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12-01 00:00~2011-12-15 00:00 更新時間: 2011-12-01 13:31:48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3810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縣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依本 府教育資源網(http://www.boe.chc.edu.tw/)/介聘天地 網頁100年11月15日公告甄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餘如說明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9次會議通 過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 例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 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之一 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並刪除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二十 三條至第二十五條條文)。 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 」 第4條規定:「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資格者, 得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是以, 俟總統公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條文後,本縣第12期國 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將再配合修訂。 三、本府100年11月23日府教學字第1000370814號函有關本縣 第11期國民中小學校長候聘人員甄選報考資格說明,併予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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