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00年度研習條補登錄,需補登者請依說明三辦理,並於100.12.30前送人事室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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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11-25 00:00~2012-02-25 00:00 更新時間: 2011-11-25 09:15:23 |
| 訊息內容 |
配合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系統,補登時數採身分證字號逐筆登錄: 一、依據: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管理要點;彰化縣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進修護照與研習管理要點。 二、補登範圍:研習結束時間在100年1月至100年12月所核發的研習條。 三、事前作業 1.請每位要辦理補登錄之教師,將研習條依時間順序貼在A4空白紙上。 2.請每位要辦理補登錄之教師,將研習條上的資料,以相同的順序登打至excel檔案中(檔案格式詳附件doc1.xls) 。 3.請各校承辦人將該校所有老師的登打資料匯整成一個總表檔案(詳附件doc2.xls的範例)並以A4紙張橫式列印,請校長核章。 4.校長核章後,總表檔案(只收紙本 不需電子檔)及研習條請寄到彰化縣員林鎮員南路17號 教師研習中心。登錄後研習條不退件,不合登錄條件的研習條,請勿寄來免得造成退件困擾,特殊原因需退件請註明。 四、收件截止日期時間:101年1月6日,請於100年1月10日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查看補登錄的研習紀錄。 **提醒您** 1.同一位老師身分証字號,請不要用拖曳方式,容易產生連號。 2.日期格式為西元2011/5/13 3.研習証書、學分証明等正式文件不需要進行補登。 4.研習條上需有完整的研習文號、時數、承辦單位(若承辦單位為非教育單位,需有教育主管單位核准公文)等資料,否則不予補登。 5.縣府轄下學校所製發的研習條依規定不予補登。 6.配合校長、主任甄選送件的補登則請於11月29日前送件。(100/11/16 一般公告57581號) 註:請教師務必將本年度研習條提出辦理補登錄,101年度後因全部採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研習,所有承辦單位都可以在資訊網開設研習,將不再進行補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