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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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11-15 00:00~2012-05-16 00:00 更新時間: 2011-11-15 16:25:31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35709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及法規條文(共2個電子檔案)(0357094A00_ATTCH1.TIF、0357094A00_ATTC H2.doc) 主旨:「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以臺參字第10001909 26C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11月7日臺參字第1000190926F號函辦理 。 二、本案電子檔及修正對照表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 u.tw/index.aspx)/法令規章2001-2011法規命令發布分類 /本部2011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