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16條,修正發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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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10-12 00:00~2012-10-11 00:00 更新時間: 2011-10-12 14:23:38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3182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共2個電子檔)(0318261A00_ATTCH1.TIF、0318261A00_AT TCH2.doc) 主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16條,業經教 育部於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以臺參字第1000170045C號 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9月28日臺參字第1000170045F號函辦理 。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 spx)/法令規章2001-2011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本部2011年 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申評會楊旻睿 先生(聯絡電話:02-77366772)。 |